2021年,是鲁迅诞辰140周年。作为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、思想家和革命家,鲁迅在人们心中,是“横眉冷对千夫指”、“怒向刀丛觅小诗”的严肃模样。板正的寸头,倔强的胡须,如匕首、投枪一样的文章,充满了战斗气息。
然而,又一次翻开先生的书,重新阅读回味,从点点滴滴文字中发觉,这是一个在生活中极有趣味的人,一个十足的美食家。
鲁迅先生并没有特意写过介绍美食的书,但是在他的很多作品中,都可以寻觅到食物的踪迹。字里行间流露出的,是先生独特的品味。对于美食,他丝毫不含糊。
家乡的味道
1881年9月25日,鲁迅出生于浙江绍兴城内东昌坊新台门周家。在家乡绍兴,度过了他的童年与少年时光。
11岁那年,鲁迅进入三味书屋读书,师从寿镜吾。可是第二年,祖父周介孚就因为犯了事,被投入监狱。屋漏偏逢连夜雨,他的父亲周伯宜又重病不起,从此家道中落,全家人只好到乡下避难。
为了给父亲治病,孝子鲁迅每天都要出入于当铺和药店之间,受尽了冷眼。1896年,父亲周伯宜去世,家境更加艰难。
这是一段欢乐与悲伤交织的人生岁月,即便后来离开了这里,绍兴仍然是他心头无法绕开的一座城。这里的饮食印记,深深刻在了鲁迅的创作中。
在《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》里,有何首乌根,吃了便可以成仙。覆盆子又酸又甜,色味都远甚于桑椹。不仅吸引了儿时的鲁迅,也开启了他的美食味蕾。童真,趣味,引得人会心一笑。
《朝花夕拾》中,冬天吃水缸里的薄冰,正月初一吃福橘,那位说:“好,再吃一块”的衍太太,被鲁迅称之为“和蔼”。还有菱角、茭白、香瓜,等等这些,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。
在江浙乡里钓虾,收获的战利品放姜煮熟,加酱油吃。《社戏》中的社戏,精不精彩,已经不重要了,孩子们惦记的,是晚上偷来煮食的罗汉豆。用八公公船上的盐和柴一起煮,那味道,真香。
《故乡》中月下的少年闰土、猹和西瓜,惟妙惟肖,仿佛就在眼前。闰土给鲁迅送来了自家晒的青豆,虽不贵重,但方便又耐吃。
《风波》里面,人们端出了梅干菜、糙米饭和炒豆子。梅干菜,是鲁迅钟爱的一味,他借文中赵七爷之口,赞叹干菜的味美,他还在《华盖集续编·马上支日记》中骄傲的提出建议:如果绍兴人带了干菜去北极探险,恐怕不会生坏血病,可以走得更远一点。
《祝福》中提到,福兴楼有道菜叫清炖鱼翅,一元一大盘。《在酒楼上》的油豆腐,煮得十分好,可惜辣酱太淡薄。
人们最熟悉的,是茴香豆。《孔乙已》中,穷困潦倒的孔乙己,时常到店里要一碟茴香豆做下酒菜。本是普普通通的蚕豆,馋的无数小读者,在课堂上对着课本流了一桌子口水。后来,“茴”的四种写法,人尽皆知。
一道道熟悉的美味,勾起鲁迅无限的乡愁。绍兴的饮食文化,是他小说里的乡土情怀。
寻味京城
从日本回国后,1912年,受蔡元培邀请,鲁迅到教育部任职,开始了“北漂”生活。前七年,住在位于南半截胡同的绍兴会馆里。后来又搬迁至八道湾11号、砖塔胡同61号、宫门口西三条21号。
虽然在教育部工作,鲁迅的公务员生活却十分无聊。1920年起,他先后在北京大学等八所大中学兼课,成为了广大革命青年敬仰的导师。
鲁迅在北京待了近15年的时间,除了工作、教书、写作、交友外,最热衷的就是寻觅美食。在《鲁迅日记》流水账式的记录中,很大一部分都是和吃有关,里面提到的北京饭馆酒楼达到了65家,而且他下饭店时,几乎从不选素菜馆。
鲁迅在1912年5月7日,到北京的第三天,日记里就提到了“广和居”。这是他常去的一个馆子,北京“八大居”之首。四合院布局,房间众多,很适合鲁迅带着三五好友组团前去。
刚到北京时,鲁迅的一部分薪水要寄回老家,还有平时的生活花销,因此几乎不点这家老字号的名贵菜,而是普通炒菜。其中,炒腰花和“三不沾”,是鲁迅的最爱。遇到有人来家里做客,鲁迅会直接让广和居把饭菜送上门,类似于现在的“外卖”。
紧接着,其他饭馆陆续进入了鲁迅的视野里。同和居经营山东菜,鲁迅最喜欢这里的炸虾球和混糖大馒头。东兴楼的酱爆鸡丁,值得细细品尝。致美楼的厨师手艺高超,抓炒鸡片、糟溜鱼片、油爆肚丝,很考验技术。
除了“八大居”和“八大楼”,鲁迅同样不会错过平民小馆。午间工作餐时间,他常常拉着陈师曾、齐寿山去“龙海轩”,这是一家小饭馆,招牌菜是软炸肝尖、锅烧肚块,特别合鲁迅的口味。
另一家小切面铺“和记”,价格实惠,以牛羊肉出名,几个人来到这里,鲁迅总要点一碗清汤大块牛肉面。
如果逛完琉璃厂,鲁迅会马上奔赴大栅栏西街,这是京味小吃一条街,日记中屡次出现的“青云阁”,是街上品茗会友的好去处。在玉壶春茶楼里,点上一份春卷和虾仁面,就能度过一下午的闲暇时光。厚德福以烧鱼闻名,萝卜鱼、糖醋瓦块堪称一绝。
家乡菜一样难以割舍,南味斋是著名的江苏馆子,糖醋黄鱼、虾子蹄筋,最为拿手。杏花村是专门做绍兴菜的山阴馆子,最擅长熘鳝片,虽然离住处比较远,鲁迅依然经常光顾。
在北京,鲁迅还收到了家乡亲友寄来的土特产,他在日记里一一记录了下来:干鱼、风鸡、酱鸭,还有糟货。特别是一种被称为“糟鸭卵”的食物,其实就是用酒糟腌制的咸鸭蛋,蛋黄流油,酒香扑鼻,思乡味在屋内弥漫。
江南人特别喜欢螃蟹,鲁迅曾经感叹道:“第一次吃大闸蟹的人是很可佩服的,不是勇士谁敢去吃它呢?”他爱螃蟹,大的用水煮熟,小的烧成小菜。鲁迅认为吃蟹既可以享受好友相聚的“众乐乐”,也可以体味一人食用的“独乐乐”。
1915年9月10日的那一篇,鲁迅用“大饮啖,剧谭”五个字,写出了“众乐乐”的酣畅淋漓之感。而1918年9月13日,他描绘的则是一人食“独乐乐”的情景了。
在《论雷峰塔的倒掉》中,鲁迅把螃蟹揭开背壳,吃完了蟹黄蟹膏,露出圆锥形的薄膜,小心的切下,取出,变成一个罗汉模样的东西。在这位美食家眼里,此时的螃蟹有头有脸,身子是坐着的,于是他把它形容为“蟹和尚”,就是躲在里面避难的法海。
螃蟹的用处远不止这些,在《琐记》中,鲁迅用这种食物打比喻,说霸道行径就像螃蟹,他尖锐地予以抨击,话有些凶,格外生动。
沪上佳肴
1927年至1936年,鲁迅人生最后的九年是在上海度过的。在这里,他创作了大量的杂文和散文,翻译、介绍了很多国外进步书籍。由于受聘为政府特约撰述员,再加上作品版税,他的月收入达到了724元,约合今人民币2万多元,显然属于中产阶级水平。
然而,他的日常生活十分接地气。上海是一个美食之都,鲁迅到达上海的当晚,就在一家叫“陶乐春”的川菜馆就餐。这里的名菜有粉蒸鮰鱼、大鱼头和贵妃鸡。
鲁迅身为文坛巨匠,朋友更多了,饭局自然不能少。当然,担任请客角色的,多半是收入高的鲁迅本人。据《鲁迅日记》1932年7月3日记载,鲁迅在知味观设宴款待了宾客十余人。
知味观经营杭州风味菜,是鲁迅去得最多的地方。它的拿手菜里有一个叫化鸡。1933年10月23日记载,鲁迅在知味观宴请日本好友,席间向客人推荐了叫化鸡的来历和做法。这引起了在座嘉宾的极大兴趣,他们回日本后就开始宣传,使知味观和叫化鸡在当地出了名。
上海有一家梁园致美楼,以河南菜为主,1936年8月25日记载,鲁迅收到了好友曹靖华寄来的猴头菇四枚。而扒猴头,正是梁园最出名的菜,鲁迅平时很喜欢吃。为了投其所好,所以曹靖华经常送猴头菇给鲁迅。
鲁迅曾经在书信中说:如果自己是植物学家,或者农学家,也许可以亲自研究培养出猴头菇。
1934年12月9日记载,鲁迅邀请萧军夫妇和一众友人在梁园就餐。同月30日,日本朋友来鲁迅家里做客,他干脆邀请梁园的名厨上门,到他家中烹饪美味。
后来萧红回忆:去鲁迅家吃饭,“菜食很丰富,鱼,肉都是用大碗装着,起码四五碗,多则七八碗”,力所能及而不奢华,这是鲁迅家的待客之道。
日记在1933年9月11日记录,鲁迅去曹聚仁家里吃晚饭,这次聚餐,鲁迅对主人家做的“小麦铃”情有独钟,这是一种浦江面食。
其实早在这一年的1月,鲁迅就用笔名“罗怃”,为曹聚仁的《涛声》写了一篇《三十六计走为上计——寄〈涛声〉编辑的一封信》,后来收入了《南腔北调集》中,改名为《论“赴难”和“逃难”》。
功德林是素食馆,爱荤的鲁迅,并不喜欢这里用豆制品为原料、以假乱真的“肉食”。他把这些素肉、素鸡、素鱼,定义为吃素人的虚伪,其实心中念念不忘吃荤。所以即使一道素菜,也逃不过鲁迅的文字剖析。
零食的魅力
1912年中秋节,鲁迅在日记中提到,在稻香村买了食物三品。稻香村是北京著名的糕点铺,鲁迅两年之内在此买了几十次点心,因为他是一个标准的零食控。
鲁迅写过一篇文章,题目就叫《零食》,他认为上海的居民,和零食是拆不开的。对于零食的功效,他也有自己的理解,觉得这是一种养生食品。他家里的零食从来没有断过,为了避免无食物可吃,鲁迅每次外出回来的路上,都会顺带买一些小零食。
在1913年5月2日的日记中,鲁迅收到了日本友人寄来的羊羹,这是他留学日本时喜欢的糕点,回国后还念念不忘。可是这个下午吃得太多,鲁迅开始牙痛。第二天当他看完牙医,仍旧义无反顾地去稻香村买了饼干。吃糖导致牙齿变差的痛,抵不过对甜味的执念。
1913年5月10日记载,鲁迅再次看完牙齿,归途路过临记洋行,又忍不住买了饼饵。饼饵的魅力在另一篇日记中更加明显,这次鲁迅散步,不小心踩到破砖摔伤了膝盖,仍然忍着痛买完饼饵,才回家给伤口涂上碘酒。
鲁迅经常工作到很晚,零食可以抵御饥饿,缓解紧张疲劳。鲁迅喜欢一边写,一边吃,除了各式糕点,还有花生、核桃、杏仁之类的干果,抽屉里也常常放着蜜饯、糖果和饼干。
在《华盖集续编·马上日记》中,鲁迅在夜间又将藏着的柿霜糖吃了一大半,一边吃还一边安慰自己:“嘴角上生疮的时候究竟不很多,还不如现在趁新鲜吃一点。”不料一吃,就吃掉了一大半,一个零食控的形象跃然纸上。
在《弄堂生意古今谈》中,鲁迅提到过一种糕点:玫瑰白糖伦教糕,是他的最爱之一。另一种受宠的糕点,是沙琪玛。
有一次,儿子周海婴到书房玩,看见了沙琪玛,问鲁迅是否可以吃。结果鲁迅说:按理说是可以的,但是只有一块了,所以还是不要吃的好。可见他对沙琪玛的热爱程度之深,像个没长大的孩子。
这种护食行为,不仅针对儿子周海婴,也包括来家的访客。由于零食除了自己吃,还要用来招待客人,但是有些男性来客食量太大,经常把鲁迅准备的零食吃个精光,他得重新去外面买,十分的烦恼。
鲁迅便机智地发明了一种“花生政策”,他在日记里写道:以花生代替原本的点心,男客们就吃得不多了。看到对方吃得不多,他又开始敦劝,有时能把不喜欢吃花生的客人劝跑。后来,鲁迅骄傲地表示,这一种花生政策效果很好,会持续施行。
一个爱吃零食的成年人,内心应该是非常浪漫的。
辣味与酒味
1918年5月,鲁迅在《新青年》上发表短篇小说《狂人日记》,被胡适称为中国现代小说的“开山之作”。为表感谢,鲁迅邀请胡适到绍兴会馆吃饭,第一道菜是梅干菜扣肉。与传统做法不同的是,这道菜里放了辣椒。
辣菜非常对胡适胃口,但是他不解的是,这明明是一道江浙菜,那边的人嗜甜不喜辣,鲁迅为何要放辣椒呢?
面对疑问,鲁迅答道:“我是以此物解困,夜深人静时看书,放嘴里咀嚼,睡意顿消,先生可以一试。”听罢,胡适大笑。
事实上,浙江人鲁迅少年时,已经表现出了对辣椒的热爱。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时,由于成绩优异,学校奖励了一枚金质奖章,鲁迅却立刻卖掉,换来了几本书,还在菜市场买了一串红辣椒。
“无辣不欢”的作者,笔锋自然犀利泼辣,嬉笑怒骂不经意之间,深刻的思想内容就诞生了。
在《呐喊》和《彷徨》中,“酒”字出现次数达到了93次。除了《孤独者》中,“我”在街上买了一瓶烧酒以外,其他地方的都是绍兴黄酒。比如《孔乙己》中的鲁镇人,大多爱喝酒。《明天》中的咸亨酒店,人们兴高采烈的吃喝。《在酒楼上》,吕纬甫更是不怎么吃菜,只是不停地喝酒。
鲁迅爱绍兴菜,更爱绍兴黄酒。酒量不大,但每顿必喝,却没有酒瘾,只半小碗或一碗。他用玫瑰花浸酒,友人们都直呼从来没有见过。
酒逢知己千杯少,郁达夫是他的酒友,因为两人酒量都不是很好,所以次次喝得酩酊大醉。郁达夫在1933年作诗赠与鲁迅,其中有这样两句:“醉眼朦胧上酒楼,彷徨呐喊两悠悠”。
酒能激起人的斗志,振奋人的精神。骨头最硬的鲁迅,是在靠酒解闷,是在借酒言事。
他在《野草》里讲道:“日日斟出一杯微甘的苦酒,不太少,不太多,以能微醉为度,递给人间,使饮者可以哭,可以歌,也如醒,也如醉。”
在那个纷争混乱的年代,百万国人麻木如傀儡。寂静浓到如酒,细细一品,或馨香或苍凉,含着五味杂陈的人生。
爱国爱民的鲁迅先生,靠着一支辛辣的笔杆,叫醒了装睡的世人。针砭时事,不忘美食。食物,既是一种满足,也是一种治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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